電動車簡而言之就是以電力為驅動,以電力為能源的車子。第一輛電動車于1834年制造出,它是由直流電機驅動的。時至今日,電動車已發生了巨大變化,類型也多種多樣。 由于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必須取得駕駛執照,這也就意味著駕駛人不會經過培訓考核,這樣駕車上路。 目前,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幾乎都沒有正規注冊。電動車身份的不明確,增加了交管部門的執法難度。而一些大型號、車身重、速度快的電動自行車,很容易導致嚴重的安全問題,一旦這些車輛發生事故,交管部門處理起來非常困難。 購買電動自行車不用出具任何證件,隨買隨走,電動車的隨意銷售勢必會增加“危險駕駛者”的數量。 有數據顯示:如今按照最新的統計數據,其保有量達1.45億輛,已超過了汽車保有量。有多少電動自行車就至少有同樣數量的電池,但電動自行車廢舊電池的更換更加隨意,目前電動自行車中使用比較多的是鉛酸電池,鉛是重金屬,處理不當會對環境造成影響。 據嘉德aluminum forging了解,管理缺失是原本方便快捷的電動車造成亂象的根本原因。盡管最初電動自行車的技術標準迄今為止已經出臺14年,但長期以來,電動自行車在人們的意識中一律屬于非機動車,再加之各個地區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所以才讓方便快捷的電動車有了“壞名聲”,或許只有當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各個環節標準化,電動車才能成為緩解擁堵的好助手。 |